各市(州)科技局、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,各有关单位:
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"的重要指示精神,加强科普能力建设,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布局,强化基层科普服务,加强科普作品创作,提升科普活动效益,根据《甘肃省科技创新基地平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(甘科计规〔2022〕8号),经单位申报、市(州)科技局及相关单位推荐、形式审查、专家评审、现场考察等程序,省科技厅研究决定,认定“兰州大学科学观测台站管理中心科普基地"等40家基地为2024 年度“甘肃省科普基地"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 开展主题鲜明、特色突出的科普活动。省级科普基地要结合自身特点,围绕群众的教育、健康、安全等需求,做好科普内容的设计,向公众开放普及科学技术的场馆或者设施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,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。
2. 结合特色优势,创作科普内容、开发科普产品。省级科普基地要聚焦“四个面向"创作一批优秀科普图书、科普微视频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等作品,运用新技术手段,丰富科普作品形态,加大对优秀科普作品的宣传推广力度,持续提升科普作品原创能力,依托科普作品,最大限度地发挥科普基地教育功能。
3. 健全工作机制,提升管理效能。省级科普基地要健全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,科学合理制定年度科普任务,建立月、周科普任务分解台账,为开展科普工作和活动提供可遵循的依据,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。
4. 加强工作总结,提升科普服务水平。省级科普基地每年12月底前向省科技厅上报本单位科普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,内容包括线上线下科普活动开展情况、科普作品创作情况、科普经费投入情况等。
省科技厅将对省级科普基地每3年进行考核评估,对评估不合格的基地取消省级科普基地资格。
各市(州)科技局、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,各有关单位:
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"的重要指示精神,加强科普能力建设,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布局,强化基层科普服务,加强科普作品创作,提升科普活动效益,根据《甘肃省科技创新基地平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(甘科计规〔2022〕8号),经单位申报、市(州)科技局及相关单位推荐、形式审查、专家评审、现场考察等程序,省科技厅研究决定,认定“兰州大学科学观测台站管理中心科普基地"等40家基地为2024 年度“甘肃省科普基地"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 开展主题鲜明、特色突出的科普活动。省级科普基地要结合自身特点,围绕群众的教育、健康、安全等需求,做好科普内容的设计,向公众开放普及科学技术的场馆或者设施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,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。
2. 结合特色优势,创作科普内容、开发科普产品。省级科普基地要聚焦“四个面向"创作一批优秀科普图书、科普微视频、科学实验展演汇演等作品,运用新技术手段,丰富科普作品形态,加大对优秀科普作品的宣传推广力度,持续提升科普作品原创能力,依托科普作品,最大限度地发挥科普基地教育功能。
3. 健全工作机制,提升管理效能。省级科普基地要健全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,科学合理制定年度科普任务,建立月、周科普任务分解台账,为开展科普工作和活动提供可遵循的依据,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。
4. 加强工作总结,提升科普服务水平。省级科普基地每年12月底前向省科技厅上报本单位科普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,内容包括线上线下科普活动开展情况、科普作品创作情况、科普经费投入情况等。
省科技厅将对省级科普基地每3年进行考核评估,对评估不合格的基地取消省级科普基地资格。
科学观测台站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